首页 > 运动竞赛 > 正文

关于10级、11级学生13~14学年体质健康测试补测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4-17 点击量:

各学院: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下发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教体艺[2007]8号)文件规定,大学生每年必须参加一次体质健康测试,四年测试综合计算(前三年平均成绩的50%+大四成绩的50%)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肄业处理。该次补测为本学年最后一次测试。

补测对象与项目:

(一)全校20102011级(体育学院四个年级)上次测试不合格(总分低于60分)者或申请缓期测试的同学,根据自己上学期的测试成绩选择补测项目(身高、体重;肺活量;女立定跳远;男握力;男50米;女仰卧起坐;男1000米,女800米)。

二、补测地点:

(一)泉州校区:女生在北区田径场;男生50米、1000米在西区田径场,身高体重、肺活量、握力在莲雪楼前。

(二)厦门校区:厦门校区田径场

三、补测时间:

泉州校区:2014422日(周二)下午14:0015:30

厦门校区:2014429日(周二)下午14:0015:30

四、测试要求:

(一)参加测试的学生必须携带一卡通、一卡通无照片者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

(二)申请免测学生必须出具县级及以上医院(或校医院)的诊断证明。

(三)补测时必须穿运动服装和运动鞋,测试前要进行适当的准备活动,以防出现意外事故;

(四)学号与现在的年段班级不同(如因休学、转学到下一年级,或大五,大六)的同学不用刷卡,测试时同学可拿备用纸交给老师登记,签名。全部测试完后,交给体育学院教务室。

五、未尽事宜,请联系体育学院。

联系电话:泉州059522690529陈老师;厦门 05926162116周老师

                

                                       

 体育学院

2014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