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夏季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5-06 点击量:

 

各位党员:

为做好2019年夏季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去向

毕业生党员原则上按照如下优先级顺序办法择一接转组织关系:

第一位为工作单位党组织;

第二位为工作所在的区域性(楼宇)党组织;

第三位为自有房居住地党组织;

第四位是长期居(租)住地或户口所在地党组织;

第五位为直系亲属(父母)居住地党组织。

考取本校研究生、留校继续攻读第二学位或留校参加工作的毕业生党员按如下办法择一接转组织关系:(1)如果仍将留在现所在学院工作或学习的,不必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学院党委将其编入新的党支部;(2)如果是跨学院就读研究生、攻读第二学位或者参加工作的,应由原所在学院党委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至校党委组织部,然后再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至所去单位党组织。

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安排

1.毕业生党员落实本人组织关系接收单位(省内党组织必须具体到党支部)后,填写《华侨大学2019年夏季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附件1),于516日(周四)前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给唐丽。

2毕业生党员按规定填写《华侨大学毕业生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6),于516日(周四)前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给唐丽。

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注意事项

1.毕业生预备党员在毕业离校前预备期满的,党组织应及时给予办理转正手续。待办理完转正手续、交齐党费并录入相应党务系统后,方可进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操作。

2.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毕业生入党材料归档工作》(委组〔201919号),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的党员材料由基层党委统一整理汇总后交学生处入档。归档的材料一律装入党委组织部统一印制的档案袋中。

3.离开我校工作或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必须将其组织关系从我校转出。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第九条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4.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落实后,请将介绍信回执寄回魏老师处。

体育学院党委

  201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