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举共青团华侨大学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1-22 点击量:

关于选举共青团华侨大学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经团省委、省教育团工委和校党委批准,共青团华侨大学第九次代表大会将于今年十二月上旬召开。为了做好共青团华侨大学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试行)》,经研究,现将共青团华侨大学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和分配原则

1、代表名额:共青团华侨大学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200名。

2、代表构成比例:其中基层团支部、非团学干部的团员学生和青年教职工的代表比例不低于70%,女代表不少于25%;要注意学生(包括研究生)代表年级的分布。

3、代表分配原则:团的组织分布情况及团员数量;实际工作需要;对教工以及团员人数较少的选举单位给予适当倾斜。

二、代表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扬理想信念旗帜,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2、具有良好的作风品行。密切联系青年、热忱服务青年,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作风和形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积极传承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践行和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团章团纪,带头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显著的工作业绩。爱岗敬业,履职尽责,敢于担当,脚踏实地,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励志勤学,敏于求知,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突出,学习成绩优良,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突出“知青少年、懂青少年、爱青少年”,了解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和青年群众工作能力,能够如实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要求,能够履行代表职责。

三、代表产生办法

1、由各团委在本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根据分配名额组织团员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

2、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须填写好《共青团华侨大学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报共青团华侨大学第九次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组织组进行资格审查。各选举单位的代表候选人预备名单汇总表及登记表纸质版应于1126日(星期一)上午12点报送至校团委两校区办公室,同时将预备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tw@hqu.edu.cn。联系人:组织组邓苏青老师,联系电话:6160336,18359229599

3、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通过审核后,提交学院团代表大会或团代表会议酝酿通过,确定为代表候选人,再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多余20%选举产生团代会代表。各选举单位的代表名册及登记表纸质版于1129日(星期四)下午1730前报送至校团委两校区办公室,同时将代表名册电子版发送至tw@hqu.edu.cn。联系人:组织组邓苏青老师。

近期若有代表发生单位或岗位变动,请各相关单位根据需要及时调整代表名单并报送校团委。

四、本方案解释权属共青团华侨大学委员会。

附件:

1、共青团华侨大学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关于共青团华侨大学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报告

3、共青团华侨大学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

4、共青团华侨大学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汇总表

5、共青团华侨大学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6、共青团华侨大学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