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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华侨大学第44届运动会田径比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0-13 点击量:

    关于印发华侨大学第44届运动会田径比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现将华侨大学第44届运动会相关比赛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华侨大学第44届运动会田径比赛(厦门校区)报名表;

    2.华侨大学第44届运动会田径比赛(泉州校区)报名表;



    华侨大学第44届运动会组委会

    20211013










    华侨大学第44届运动会田径比赛(厦门校区)竞赛规程


    一、运动会日期和地点:

    2021115日~116日(周五、周六)在厦门校区田径场举行

    二、参加单位:

    统计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国际关系学院/新侨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音乐舞蹈学院、华文学院+预科教育学院(联队)、机电及自动化学院、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化工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建筑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机关工会(厦门队)。(共15个代表队)。

    三、分组及竞赛项目:

    1、学生男子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10米栏、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kg)、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学生组20×50米混合迎面接力(男12人、女8人)、学生组万米混合接力(女4人×800+6人×1200米)共16项;

    2、学生女子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kg)、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共12项;

    3、教工男子甲组: 1986.10.1以后出生

    100米、200米、400米、1500米、跳高、跳远、铅球(7.26kg)、4×100米接力、教工组16×50米迎面接力(男11人、女5人),共9项;

    4、教工男子乙组: 1971.10.11986.9.30出生

    100米、400米、1500米、跳远、铅球(5kg)、教工乙组4×100米混合接力(男2人、女2人),共6

    5、教工男子丙组: 1971.10.1以前出生

    1200米、铅球(5kg),共2

    6、教工女子甲组:1986.10.1以后出生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跳高、跳远、铅球(4kg)、4×100米接力,共8项;

    7、教工女子乙组: 1976.10.11986.9.30出生

    100米、400米、800米、跳远、铅球(4kg),共5项;

    8、教工女子丙组: 1976.10.1以前出生

    800米、铅球(4kg),共2项。

    四、竞赛和录取计分: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2、各单位每组别每项限报3人,每人限报2项,可兼报接力,各项接力限报1队。

    3、单项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各项接力、迎面接力双倍计分,名次并列按规则计分。

    4、各单项参赛人数3人及3人以上又不足9人时,减一录取名次;不足3人,取消该比赛,运动员可另报项目参加比赛。

    5、研究生参加学生组比赛,由各学院组织报名(受该单位参加项目人数的限制,即每项含研究生限报3人)。

    6、田径特招运动员采用“并列名次”录取的方法;破省高校纪录加10分(非特招运动员加15分),破校纪录加5分(非特招运动员加10分)。

    7、参加各单项比赛的运动员不准参加迎面接力;参加男子5000米、女子1500米的运动员不准参加万米接力;各单位参加接力的运动员(4×100米、4×400米),田径特招生每项不得超过两人参赛。

    8、以各单项得分累计团体总分,取学生男女团体总分前6名,学生男子组团体总分、学生女子组团体总分和教工组团体总分前6名。如遇得分相等,按规则处理。

    9、迎面接力成绩计入团体总分。

    五、奖励:

    1.颁发第44届运动会各单项前3名奖牌、前6名奖品(不含混合迎面接力);

    2.颁发田径比赛各组别团体总分前6名奖杯(体院学生组取男女团体总分前2名,单列);

    3.颁发田径比赛体育道德风尚集体奖杯;

    4.颁发田径比赛体育道德风尚个人奖品;

    5.颁发田径比赛破校、省高校纪录奖;

    6.颁发第44届运动会团体总分前6名奖杯。

    六、比赛资格和报名办法:

    1、凡我校教职员工(以工会会员为准)和在我校就读的学生(以“一卡通”为准,附中除外),均可按规程报名参赛。

    2、参加男子5000米、女子1500米的运动员,由所属单位联系校医院进行体检,赛前应出示健康证明。

    3、参赛学生在检录时需出示“一卡通”。

    4.报名办法:报名表下载网址:https://tyxy.hqu.edu.cn/tzgg.htm,学院教工组和学生组报名表必须一并上交,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邮件至tyxy@hqu.edu.cn,逾期作弃权论。报名表上交之后一律不得更改、补充或换人。

    5.报名截止时间:报名表纸质版请于1025日前报送体育学院办公室。

    七、其它:

    1、体育道德风尚奖评比条件及评比方法另行文。

    2、运动员号码布、钉鞋由各参赛单位自行检查并补齐。

    3、本规程末尽事宜,另行通知。



    华侨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华侨大学教育工会

    华侨大学第44届运动会组委会

    20211013


    华侨大学第44届运动会田径比赛(泉州校区)竞赛规程


    一、运动会日期和地点:

    20211112日~1113日(周五、周六)在泉州校区西区田径场举行

    二、参加单位:

    数学科学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美术学院、旅游学院、医学院/生物医学学院、经济与金融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工学院、国际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产业工会、后勤工会、机关工会(泉州队)。(共16个代表队)

    三、分组及竞赛项目:

    1、学生男子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10米栏、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kg)、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学生组20×50米混合迎面接力(男12人、女8人)、学生组万米混合接力(女4人×800+6人×1200米)共16项;

    2、学生女子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kg)、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共12项;

    3、体院学生男子组:

    100米、400米、1500米、110米栏、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kg)、4×100米混合接力(男子2+女子2人)共10项;

    4、体院学生女子组:

    100米、100米栏、400米、15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kg)、4×100米混合接力(男子2+女子2人)共9项;

    5、教工男子甲组: 1986.10.1以后出生

    100米、200米、400米、1500米、跳高、跳远、铅球(7.26kg)、4×100米接力、教工组16×50米迎面接力(男11人、女5人),共9项;

    6、教工男子乙组: 1971.10.11986.9.30出生

    100米、400米、1500米、跳远、铅球(5kg)、教工乙组4×100米混合接力(男2人、女2人),共6

    7、教工男子丙组: 1971.10.1以前出生

    1200米、铅球(5kg),共2

    8、教工女子甲组:1986.10.1以后出生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跳高、跳远、铅球(4kg)、4×100米接力,共8项;

    9、教工女子乙组: 1976.10.11986.9.30出生

    100米、400米、800米、跳远、铅球(4kg),共5项;

    10、教工女子丙组: 1976.10.1以前出生

    800米、铅球(4kg),共2项。

    四、竞赛和录取计分: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2.各单位每组别每项限报3人,每人限报2项,可兼报接力,各项接力限报1队。

    3、体院学生组以年级为单位,体院研究生按一个单位,

    4.单项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各项接力、迎面接力双倍计分,名次并列按规则计分。

    5.各单项参赛人数3人及3人以上又不足9人时,减一录取名次;不足3人,取消该比赛,运动员可另报项目参加比赛。

    6.研究生参加学生组比赛,由各学院组织报名(受该单位参加项目人数的限制,即每项含研究生限报3人)。

    7.田径特招(非体院组)运动员采用“并列名次”录取的方法;破省高校纪录加10分(非特招运动员加15分),破校纪录加5分(非特招运动员加10分)。

    8.参加各单项比赛的运动员不准参加迎面接力;参加男子5000米、女子1500米的运动员不准参加万米接力;各单位参加接力的运动员(4×100米、4×400米),田径特招生每项不得超过两人参赛。

    9.以各单项得分累计团体总分,取学生男女团体总分前6名(体院学生组单列),学生男子组团体总分、学生女子组团体总分和教工组团体总分前6名。如遇得分相等,按规则处理。

    10、迎面接力成绩计入团体总分。

    五、奖励:

    1.颁发第44届运动会各单项前3名奖牌、前6名奖品(不含混合迎面接力);

    2.颁发田径比赛各组别团体总分前6名奖杯(体院学生组取男女团体总分前2名,单列);

    3.颁发田径比赛体育道德风尚集体奖杯;

    4.颁发田径比赛体育道德风尚个人奖品;

    5.颁发田径比赛破校、省高校纪录奖;

    6.颁发第44届运动会团体总分前6名奖杯。

    六、比赛资格和报名办法:

    1.凡我校教职员工(以工会会员为准)和在我校就读的学生(以“一卡通”为准,附中除外),均可按规程报名参赛。

    2.参加男子5000米、女子1500米的运动员,由所属单位联系校医院进行体检,赛前应出示健康证明。

    3.参赛学生在检录时需出示“一卡通”。

    4.报名办法:报名表下载网址:https://tyxy.hqu.edu.cn/tzgg.htm,学院教工组和学生组报名表必须一并上交,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邮件至tyxy@hqu.edu.cn,逾期作弃权论。报名表上交之后一律不得更改、补充或换人。

    5.报名截止时间:报名表纸质版请于1029日前报送体育学院办公室。

    七、其它:

    1.体育道德风尚奖评比条件及评比方法另行文。

    2.运动员号码布、钉鞋由各参赛单位自行检查并补齐。

    3.本规程末尽事宜,另行通知。


    华侨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华侨大学教育工会

    华侨大学第44届运动会组委会

    2021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