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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华侨大学体育学院2023年面向全国接收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9-21 点击量: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华侨大学体育学院2023年推免生接收工作,现将华侨大学体育学院2023年面向全国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1. 申请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信念坚定,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

    (二)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三)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

    1. 招生专业

    我院体育(专业学位型)硕士点接收推免生。

    1. 申请流程

    (一)考生预报名: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9月26日)前申请

    符合我院接收条件的本校外校免试硕士研究生学生,请下载《华侨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填好后将相关作证材料如:1.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2.身份证;3.学生证;4.体现自身专业能力证书或获奖证书等。命名为“姓名-本科院校-本科专业-推免生申请”发送至邮箱tyyjs@hqu.edu.cn。

    (二)考生正式报名

    符合我院接收条件的本校外校免试硕士研究生学生,均需通过网上申请

    1.网上报名

    9月26日起,获得推荐资格的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中实名注册并关联学籍,选择报名志愿前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及网上缴费。9月28日起,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2.资格审核

    学院依据推免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在12小时内确定拟同意复试名单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接到我院发出的复试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我院将取消相应考生的复试资格。

    3.复试

    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学院的安排及要求参加面试。具体复试事宜等另行通知。

    4.待录取通知

    根据申请者的面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将在12小时之内通过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者在接到我院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我院可取消相应申请者的录取资格。申请者接受我院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录取状态方能最终达成。

    1. 其他事项

    (一)无论是否提前通过邮件发送申请材料,凡有意申请我院者必须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完成志愿填报。

    (二)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根据教育部要求,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应遵纪守法,认真完成学业。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五)本实施办法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为准。

    1. 联系方式

    电话:0595-22693519;0592-6162117

    邮箱:tyyjs@hqu.edu.cn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华侨大学体育学院

    附件1:华侨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华侨大学体育学院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