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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体育学院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9-29 点击量:

    各班级:

    根据《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校学〔2022〕69号)文件精神,我院本年度的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评审工作,采取分步申请,分步审批的原则,具体时间表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时间

    1.9月30-10月2日各班级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

    2.10月3-5日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复核

    3.10月6-10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名单公示

    4.10月11日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名单报送

    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

    (一)奖项金额及各年级名额分配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

    班级

    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2019级

    1

    2

    2020级

    1

    2

    2021级

    0

    3

    总数

    2

    7

    (二)奖学金的评审条件

    1.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1)境内生,符合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基本条件,各门成绩无挂科,体测合格及以上,社区表现分不低于98分;

    (2)2021-2022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班级前10%;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

    (1)境内生,符合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基本条件,各门成绩无挂科,体测合格及以上,社区表现分不低于98分;

    (2)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为2021-2022学年“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成员;

    (3)2021-2022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25%,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30%。

    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同学,由个人填写申请表,提交班级复核通过后,将电子版(审批表+佐证材料,格式为:姓名+国奖/国励志申请材料)于10月2日17:00之前发送至421659941@qq.com,逾期不得参评,纸质版(审批表和佐证材料均为一式一份)交到体育学院501办公室林老师处,表格中要求附加证明材料的,需一并提供。(成绩单及综测由学院统一打印,无需个人提供)

    学院审核后公示,根据学校下拨的指标按序推荐上报。如未能获评,符合条件者仍可申报其余奖学金。其余奖学金评选将陆续发布通知。

    体育学院学工办

    2022年9月29日

    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3-体育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报送汇总表(2021-2022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