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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9-13 点击量:

    2021、2022、2023级本科、2022、2023级研究生各班级: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系统推进学生评价改革,不断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根据《华侨大学体育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2024年3月修订),现将做好2023-2024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办法与步骤

    1.学生自评阶段(9月13日-9月14日)

    各班级(以教务系统成绩单分班为单位)在测评前应对学生进行动员和宣传,明确测评目的,提出具体要求并使学生熟悉、掌握综合测评的各项内容和评分标准。每位学生参照综合素质测评指标和评分标准,回顾上一学年本人思想、学习、工作等综合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个人自评,本科生、研究生分别填写《华侨大学体育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本科生版)》(见附件3)、《华侨大学体育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研究生版)》(见附件4)中自评部分并计算,并将其上报班级综合素质测评评审小组。

    2.班级测评小组评审阶段(9月15日-9月17日)

    在个人自评基础上,以班级为单位,在班主任指导下成立由班级两委学生及普通学生代表组成的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小组组织本班同学互评,对同学互评的数据进行核实、统计、处理,计算每位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得分,填写《华侨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汇总表》(见附件5)(按测评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班长、团支书负责组织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初审工作的开展。

    3.班级材料上交(9月18日)

    各班班级内公示一天后,请各班级负责人于9月18日上午10时前将本班的《华侨大学体育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纸质版;按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摆放)、《华侨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汇总表》(按测评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纸质版、加分证书复印件等上交体育学院大楼501学生活动室。

    4.学院审核反馈阶段(9月19日-9月20日)

    各班综合素质测评结果上报学院审核,具体由体育学院团委青年发展部负责。学院将对各班级综测结果进行审核,依据标准有权对测评结果进行调整,并将复核调整结果反馈给各班级,对加分有疑义的事项进行解释。各班级综测工作负责人及时通知班内学生本人,并及时调整更新确认本班级《华侨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汇总表》电子版。请各班级综测工作负责人在9月21日中午12:00时前将调整确认后班级的《华侨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汇总表》(按测评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纸质版(上需有班主任签字确认)上交体育学院学工办,并同时将调整更新确认后的汇总表电子版(以“20**级体育教育*班华侨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汇总表”为文件名)发送至hqyanjun@hqu.edu.cn。

    二、测评的注意事项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成立测评评审小组,精心组织,严密实施,充分发挥综合素质测评的导向作用,杜绝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学院将对有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2.各班级要指导学生按照《华侨大学体育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2024年3月修订)》认真填写《华侨大学体育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将学生的加分项目填写相应的表格处,并注明分数。对涉及到每个学生加减分的项目和分值,要组织班级综合测评小组进行核实、补充;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在班上进行公示。

    3.各班级应收集本班学生各加分项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者不加分,并将复印件同综测表一起上交至体育学院501学生活动室。

    4.对本次综测评比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团委副书记曾同学(微信:Z77040609 、手机号:18960809620 )。

    附件:

    1. 华侨大学体育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2024年3月修订)

    2. 华侨大学体育学院综合素质测评表(本科生版)

    3. 华侨大学体育学院综合素质测评表(研究生版)

    4. 华侨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汇总表

    体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共青团体育学院委员会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