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院学生党员的培养、管理和考核实施细则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2-11 点击量:

中共华侨大学体育学院委员会

体育委〔201928

体育学院学生党员的培养、管理和考核实施细则

 

为深入扎实做好大学生党员教育工作,使学生党员的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增强学生党员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就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和考核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党员教育管理的要求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与时俱进,加强教育管理的针对性。

2、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每学期至少一次的组织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展各类“主题实践”活动,主题明确、方式灵活、注重实效。

3、积极发挥共产党员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注意深入群众,团结同学,及时向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出色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

4、坚持加强教育同改进管理,严肃党纪相结合。建立健全融教育、管理、监督为一体的有效机制,通过有效的组织管理,增强教育效果。

5、建立监督激励机制。通过设立党员意见箱、宣传栏、公示栏等形式,使学生党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二、党的纪律处分及处理程序

党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对党员进行党纪处分的具体工作程序一般是:(1)对违犯纪律的党员所犯的错误事实进行认真的调查,反复核实写出调查报告。(2)与违犯纪律的党员谈话,进行教育和帮助,听取他对错误事实的说明和申辩。(3)通报违纪党员犯错误的事实。(4)支部委员会研究、提出处分的初步意见。(5)召开党支部大会讨论,充分征求党员意见,进行表决,做出处分决定。(6)党支部将支部大会表决情况写成报告,并将支部大会通过的处分决定交给受处分的党员签署意见,然后按审批权限逐级上报。(7)党支部大会通过的处分决定,从上级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三、党费的收缴

1、党员应按月亲自向党组织交纳党费,不宜由别人代交,也不能提前或数月一次性交纳。

2、党组织对不按期交纳党费的党员,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 连续 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应当按党章规定视为自行脱党。

3、新发展的党员应在上级党组织批准后,从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的当月开始交纳党费。

4、学生党员每月按 0.2元标准交纳党费。

四 、学生党员的考核

(一)考核办法

学生党员任务目标落实情况采取党员自评、群众评议(含教师),支部评议相结合的办法 , 每年考评一次。考核结果经学院党总支审核同意后,由党支部反馈给本人。基础分为 100分,根据表现逐项扣减,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60分以下为不合格, 60 85(含 85)分为合格, 85分以上为优秀。

(二)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 25分)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议,增强自身党性修养和辨别是非的能力,在政治立场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的各项制度,以良好的形象带动其他同学,无违章违纪现象,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能同违章违纪现象作斗争,在学院、班级、宿舍文明建设中成为同学的表率。

3)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在各方面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增强组织观念,积极参加党内组织生活和党支部开展的 “主题实践”等各项活动,按时交纳党费。

4)树立正确的“三观”,坚持集体主义的道德原则,有强烈的责任心,积极进取、乐于奉献,主动承担社会工作,不计个人得失,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理论学习和专业学习( 40分)

1)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活动,自觉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每学期至少自学一本政治理论书籍,并向党支部递交一篇以上学习体会,学期末要向党支部递交工作总结,认真参加党支部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的党员学习交流。

2)自觉参加学校各级党校组织的学习培训,不得无故缺席。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必须事先向党支部书记请假,递交书面请假申请并获得批准。

3)在学风建设中能够起带头作用。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树立牢固的专业思想,勤奋好学,刻苦努力,学习成绩优良。

3、发挥作用情况(30分)

1) 党建工作

学生党员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党支部安排至少做好以下一项工作。

党建联系人工作:协助党支部做好申请人的培养考察工作,及时准确反映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状况和其他各方面表现,深入细致地对培养对象进行考察,认真做好谈话记录,保证发展新党员的质量。

党员责任区工作:积极深入同学,深入宿舍,充分发挥党员的先进性和模范作用,以校园为阵地,带领同学积极参加争创“优秀班集体”、“优秀团支部”等活动,不断促进班风、学风建设和校园文明建设。

培养人工作:深入所带班级积极开展党建工作,对所联系班级的同学做好关于入党程序方面的指导,积极参与团支部的推优、思想教育、团支部建设等工作,引导广大同学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帮助班级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2)班级工作

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服从党组织的工作安排,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协助团支部公开、公平、公正地推荐优秀团员加入党组织。

在搞好自身学习的同时,带动周围的学生共同进步。带头参加课外科技活动,为班级营造奋发向上的学习氛围。发挥个人的专业优势,重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3)其他工作

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在维护校园安定、稳定工作中具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及时反映学生的意见、要求和思想动态,做好信息沟通工作和同学思想工作。

密切联系群众,关心学生生活,维护学生利益,主动帮助生活和学习上有困难的同学,主动为同学服务,自觉接受老师和同学的监督。

主动承担社会工作和组织交给的任务,协助辅导员和班主任做好团委、学生会、班级和楼栋等各项工作,积极组织和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劳动。

注重自身影响,带头搞好个人及寝室环境卫生。

4制定计划( 5分)

每学期必须根据目标管理办法及个人实际情况制定计划并努力实行。

5、附加分( 10分)

1)在校内外各种理论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2)获得校级(含)以上奖励(荣誉称号、科研成果)。

五、考核结果

1、考核为优秀的党员,在支部会议上予以通报表扬,并上报学院上级党组织给予表彰。

2、考核为不合格的党员,预备党员给予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期的处理,正式党员由支部上报学院党委,在全院党员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本人须在支部大会上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3、因考试作弊、盗窃、打架斗殴、酗酒等行为受到校纪或党纪处分者当年的考核为不合格。

4、对犯错误的学生党员,要严格要求,耐心帮助,重在教育,并允许本人申辩和保留不同意见。对本人的申辩,支部及上级组织有责任进行复查。

5、对学生党员的评分、奖励材料等均归入本人党员档案。

六、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中共华侨大学体育学院委员会

2019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