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体育学院紧急、重要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2-11 点击量:

体育委〔201932

                   关于印发《体育学院紧急、重要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现将《体育学院紧急、重要信息报送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华侨大学体育学院委员会

20191119


体育学院紧急、重要信息报送制度

为能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加强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规范和完善学院紧急、重要信息报送制度,建立畅通的信息反馈渠道,维护校园安定稳定局面,特制订本制度。

一、重要信息范围的认定

1.各种政治性事端,各种非法聚会、示威、上访、游行、静坐和张贴大小字报的苗头及行为。

2.自杀、行凶的倾向或行为。

3.学生伤亡事故,包括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或伤病住院等事故。

4.学生打架或群殴事故。

5.学生违法或严重违纪现象。

6.失窃、盗窃现象、学生起哄现象和火灾、水灾等安全隐患事故。

7.学生患精神分裂症,或有精神障碍和严重心理障碍的以及由此引发的影响校园安定稳定的事件。

8.因教学、管理、后勤、就业等工作不满而引发的躁动和混乱以及影响社会或校园安定稳定的其它因素。

9.学生出走、失踪、未经请假擅自离校未归、未按时注册或请假后未按期归校的现象。

10.国家重大事件或敏感时期的学生思想动态和反应。

11.校外人员到校内游串或各种传销现象等。

12.影响学院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和校园安定稳定的其它事件。

二、重要信息报送程序

1.对重要信息,必须做到发生或发现后即时上报,不得延误,并对所掌握的事态进展、处置进展、处置措施、事件的原因及后果、针对事件所开展的工作等情况要及时续报。

2.对重要信息,不得出现漏报、迟报、瞒报等现象,否则将视情节影响和后果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一般情况下,信息报送实行逐级上报制度。在紧急或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先越级汇报。

4.学生工作系统方面,坚持建立学生宿舍信息员——班级信息员(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辅导员(班主任)——学院领导的信息反馈渠道;学院教职员工方面,坚持建立教师骨干(教师党员)——系、部、室负责人——学院领导的信息反馈渠道。通过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信息反馈网络,不断强化信息意识,做到遇事必报,大事即报,反应迅速,措施得力,处置得当。确保学院能在第一时间内掌握师生的思想动态,并按上级部门的维稳要求及时上报维稳信息,确保学院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