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港澳台侨学生及外国留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校学〔2026〕4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决定开展体育学院2025-2026学年港澳台侨学生及外国留学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项目与名额控制
(一)奖学金
财政拨款类4项: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福建省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华侨大学港澳台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社会捐赠类7项: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李喜发香港学生奖学金、陈明金澳门学生奖学金、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黄仲咸华侨华人学生及海外留学生奖学金、王彬成优秀华裔留学生奖学金、林伟柬埔寨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助学金
财政拨款类1项:福建省台湾学生在学助学金(原台湾学生一次性入学助学金)。
社会捐赠类3项:香港泉州慈善促进总会香港学生助学金、陈明金澳门学生助学金、黄仲咸华侨华人学生及海外留学生助学金。
各项目推荐名额按学校分配执行,具体评审要求详见附件。
二、评审范围和条件
根据有关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或评审细则等规定执行,具体申请对象、申请条件及材料要求详见附件。
三、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学生根据申请条件,准备申请表、汇总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含证件复印件、学年成绩单、综测成绩单、任职证明、获奖证明等,具体以各项目要求为准)。涉及学年成绩绩点和综合素质测评排名的,按2025-2026学年相应成绩计算;各项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福建省台湾学生在学助学金不按本项个人申请程序办理,具体按附件有关要求执行。
财政拨款类奖助学金个人申请截止时间:2026年10月6日12:00;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个人申请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0日12:00。
请在相应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材料交至体育学院50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按申请项目分别整理、压缩,发送至邮箱303350578@qq.com,压缩包以“姓名+申请奖助学金名称”命名,邮件主题注明本人姓名及所申请项目。申请多项奖助学金的,须分别提交相应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填写内容请使用简体中文,逾期不再受理。
2.学院推荐。学院根据名额分配、申请情况和奖助学金可否兼得等要求进行审核、择优推荐,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建议名单报送学生处。
3.材料报送与学校审定。学院将于10月14日前报送财政拨款类奖助学金评审推荐材料,于10月23日前报送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评审推荐材料。学生处组织审核评议并进行全校公示后,确定获奖名单。
四、各项奖助学金兼得关系
为更好地发挥奖助学金效用,激励更多的学生勤奋学习,请在申请时注意以下兼得限制:
1.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与港澳台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可兼得。
2.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与港澳台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可兼得。
3.已获2025-2026学年中国政府奖学金、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陈嘉庚奖学金、陈江和“一带一路”奖学金、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海外华文教育专业学生奖学金及“同心助学 松柏成才”助学金的,不可兼得本次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
4.本次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之间不可兼得;同一评审项目的奖学金和助学金不可兼得(如陈明金澳门学生奖助学金、黄仲咸华侨华人学生及海外留学生奖助学金)。
五、工作要求
1.各班级应及时做好通知和组织申请工作。申请学生须认真核对各项目申请条件、材料要求及兼得限制,按时、完整、规范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照有关规定和名额指标,做好审核、公示与答疑工作。
3.未尽事宜,参见各奖助学金评审材料(详见附件),或联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附件:
1.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材料
2.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助学金评审材料
3.港澳台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材料
4.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评审材料
体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