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2-18来源: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的要求,在学生自愿申请与班级评审推荐的基础上,经体育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小组(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评议决定,拟增补刘丹文同学(学号:24******13)为体育学院2024-2025学年“阳光成长计划”(新生)资助对象,拟推荐给予国家一等助学金资助。如有异议,可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公示期:2024年12月18日-12月24日
院学工办电话:0595-22691539
体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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