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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2、13级学生15~16学年体质健康测试补测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4-11 点击量:

各学院: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下发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教体艺[2014]30号)文件规定,大学生每学年必须参加一次体质健康测试,四学年测试综合计算(前三年平均成绩的50%+大四成绩的50%)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肄业处理。我院将于四月月下旬进行补测,该次补测为本学年最后一次测试。
一、补测对象与项目:
(一)2013级学生上次测试不合格(或没参加测试)者、2012级学生四年测试综合计算(前三年平均成绩的50%+大四成绩的50%)成绩低于50分者,根据自己上学期的测试成绩选择补测项目(身高、体重;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50米;男引体向上;女仰卧起坐;男1000米,女800米)。
二、补测地点:
(一)泉州校区:莲雪楼前,旧田径场
(二)厦门校区:厦门校区田径场
三、补测时间:
泉州校区:4月26日(周二)下午14:30
厦门校区:4月26日(周二)下午14:30
四、测试要求:
(一)参加测试的学生必须携带一卡通、一卡通无照片者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
(二)申请免测学生必须出具县级及以上医院(或校医院)的诊断证明。
(三)补测时必须穿运动服装和运动鞋,测试前要进行适当的准备活动,以防出现意外事故。
(四)学号与现在的年段班级不同(如因休学、转学到下一年级)的同学不用刷卡,测试同学可拿备用纸、笔交给老师登记,签名。全部测试完后,送交体育学院教务室。
五、联系电话:
泉州0595—22690529陈老师
厦门 0592—6162116 周老师